中國藝術院校招生網 http://www.njavy.tw 訊 四川音樂學院2016年省內招生錄取原則如下:
錄取規則 1.普通本科專業(公共事業管理、工業設計):對符合我院投檔比例和成績要求的進檔考生,錄取時根據志愿優先原則,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藝術類專業: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招生體格檢查合格且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省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各專業錄取規則分別為: ①藝術史論專業按高考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②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③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音樂表演類、舞蹈學、錄音藝術、動畫、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美術學和設計學各專業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3.我院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錄取辦法: ①藝術史論專業依次以專業成績總分、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②公共事業管理、工業設計、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各專業依次以語文、外語成績的高低排序錄取。 ③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音樂學、音樂表演各專業依次以“視唱練耳及樂理”、高考文化成績總分的高低排序錄取。 ④舞蹈學、動畫、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美術學和設計學各專業依次以高考文化成績總分、語文、外語的高低排序錄取。 4.我院各專業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均為1:1。 注意事項 (一)部分專業考生身體條件要求:美術類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無色弱;音樂劇專業要求考生無紋身、刺字。 (二)報考我校的考生在參加文化考試時,文理兼收,外語語種不限(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各專業新生進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語教學。 (三)我院招收港澳臺學生和境外學生(留學生)(詳見四川音樂學院港澳臺和留學生招生簡章)。 (四)報考木笛專業的考生可登錄我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w.sccm.cn)免費下載相關譜例。 (五)四川音樂學院當年錄取的音樂表演和理論專業本科生,經學院專家委員會認定專業特別優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學費減、免及提供參加學院認可的專業比賽所需部分費用。 (六)各專業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一律按新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七)新生入學后兩月內,學院將進行專業和身體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八)四川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下發到各市(州)招考辦,考生憑《報考證》和《專業準考證》到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領取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單(音樂類專業考生領取成績通知單時間:2月23日至24日;其它各類專業考生領取成績通知單時間:1月21日至22日)。凡對專業成績有疑問需查詢的考生一律在規定的時間內(音樂類專業考生查分登記時間:2月25日8:00至26日17:00;其它各類專業考生查分登記時間:1月25日8:00至27日17:00),憑《報考證》和《專業準考證》到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辦辦理查分登記,逾期不再辦理。查分結果由各類專業考務辦公室通知考生。 (九)嚴禁考生將任何通訊工具及帶有錄音、照相、攝像功能的電子產品(手機、MP3、MP4、錄音機、相機等)帶入考場。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規則》,違者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省專業統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試等情節嚴重的考試作弊行為將取消其當年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各科成績,并給予1至3年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 (十)本簡章供四川考生專用,由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號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處 郵政編碼:610021 電 話:(028)85430270(咨詢電話) 85430284(傳真電話) 招生網址:http://zsw.sccm.cn
附:四川音樂學院2016年省內招生簡章 |